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魏亚慧 摄
长城网讯(记者 魏亚慧)4月21日,记者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第一季度,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78,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倒排第31,同比下降16.1%,下降率在全省正排第1名;PM2.5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5%,下降率在全省正排第2名。优良天数5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8天;重污染及以上天数8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
今年以来,邢台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赶超发展的重要抓手,瞄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目标,调高标尺,自我加压,全力抓好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悉,邢台市认真总结和发扬去年PM2.5“退倒十”的典型经验,坚持把工业企业作为主攻方向,压减产能,严控总量,深度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排放;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理,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一企一策”,差异化管控,严防过度执法,坚决不搞“一刀切”;坚持不扰民、不限民,小车不限号,民生工程、重大工程不停工,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群众满意。
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邢台市还坚持优化服务,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在企业环评审批上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允许先开工、后补办,对于关系民生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等且纳入基本无污染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将涉及民生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直接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