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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国家5A级文旅项目奖励五百万元 邢台发布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魏亚慧
2021-04-02 2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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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峡景区桃花盛开。 通讯员 文天平 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 魏亚慧)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公布了《邢台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具体扶持配套政策,进一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提升文旅建设项目和当年新入规上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奖励。对各县(市、区)通过招商选资建设文旅项目的,按照投资形成固定资产额的1%、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引进的国内知名文旅企业和文创企业,项目落实三年内一次性再奖励50万元。

  促进“四区创建”工程

  对创建并通过国家5A级景区景观验收的文旅项目,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文旅项目,予以50万元至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县(市、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

邢瓷文化体验馆内现代艺术家作品之一。 长城网记者 魏亚慧 摄

  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对参加省以上文创大赛的企业和个人,获得大赛现金奖励的再给予同等数额的现金奖励;鼓励投资创新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奖补资金设定为3万元至10万元3个档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文创和旅游商品投资开发,产品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符号和市场前景的,5年内新增税收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对其奖励。

  提升文旅综合服务能力,对新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的旅游宾馆和农家乐予以一次性奖励,符合相关条件的特色旅游宾馆酒店(民宿),5年内新增税收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对其奖励。

  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

  引导打造网红打卡地,年接待游客3万人(次)以上的新兴特色旅游目的地,3年内新增税收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奖励相关企业;文化旅游企业投资发展“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观光农业”等旅游新业态(产品),获得国家级、省级文旅部门等单位奖励授牌的予以奖励。

  该办法还对建立智慧旅游平台、参加省级以上文化会展和城市旅游促销活动、成规模组织游客到邢台深入游览、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卓有成效宣传推介邢台文化和旅游资源、文创产品等情形推出了补贴和奖励政策。

关键词:邢台,旅游,奖励责任编辑:魏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