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0日起,邢台主城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其他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也将逐步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据悉,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优化登记证书和登记证明电子化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全力推动电子证照工作。截至目前,已生成《不动产权证书》74247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6916本。届时,权利人可以申请保存电子证照,随时查用。
“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通过CA认证、日志留痕等多种方式保证了证照安全。权利人可以申请保存电子证照,随时查用。”邢台市不动产中心副主任刘云霄介绍说。
据悉,电子证照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动产的合法凭证。通过电子证照的普及和应用,可以节省市场主体的申请材料、避免纸质材料丢失带来的不便,杜绝假证、伪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目前,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抵押人可以凭电子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权人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根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直接办理银行手续。(记者 谢霄凌 通讯员 刁庆伟 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