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家属给交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使困难家庭能够获得有效帮扶,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使用,使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更加高效、顺畅运行,解群众燃眉之急、托生命安全之重。
2019年9月4日14时07分,在清河县梨杭村南丁字路口,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后经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了解,伤者李某,已经64岁,家中本就是贫困户,而此次事故治疗费用高达10余万元,让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为了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帮助伤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事故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了此情况,大队领导高度重视,马上联系了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认为该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范围。在民警的帮助指导下,李某的家属整理好了申请救助基金的材料,向道路救助基金办提出了垫付申请。
最终,清河县交警大队成功为李某申请了82548.18元救助基金,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7月23日,李某家属来到县交警大队,对清河交警帮忙申请救助基金,为伤者拿来“救命钱”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