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郭文静 通讯员 梁岩)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27亿元,省级资金4.63亿元。为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需求相匹配,我市财政部门优先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指导各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3亿元,同比增长15.7%。其中,市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0万元,县级财政安排3.14亿元。
针对资金分配“小、乱、散”和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我市将中央17类、省级16类、市级5类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支持我市贫困县聚焦脱贫攻坚调整用途安排使用,探索创新“蓄水统配”“截长补短”“引流归口”整合模式。自2016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以来,全市贫困县合计使用涉农资金44亿元。
我市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围绕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全环节立下“铁规矩”、划出“硬杠杠”,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初步实现项目资金数据可追溯、责任可倒查、红线可预警。截至目前,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监控平台中已录入资金总量共计128.1亿元,其中,已明确扶贫资金16.5亿元,分配进度为93.9%;已支付扶贫资金9.6亿元,支付进度为64.0%。全市已录入项目总数339个,绩效指标审核项目335个,审核比例为99.8%,实现扶贫资金全过程动态监控。
市财政局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调整优化资金使用,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因地制宜加大对产业发展、就业务工、产销对接、开工复工和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坚持做好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拨付财政扶贫资金,保障扶贫项目顺利开工复工。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一次性生产补贴43.2万元、临时性岗位工资411.28万元、稳岗补贴10.74万元。同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调整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月报制度,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