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魏亚慧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魏亚慧)6月12日,记者从邢台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和《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为制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能够为供水用水、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效法治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按照邢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安排,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启动了两部条例的制定工作。《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草案)》分别于2018年6月、2019年9月,由邢台市政府提请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经反复修改和完善。2020年6月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6月12日,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两部条例的公告。
《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前期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的职责、作用、权利和义务,发挥立法对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的调整和规范作用,进一步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有助于以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动邢台市物业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持续改善。
《邢台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界定了适用范围和供水用水的定义及种类,明确了城镇供水用水的原则和政府职责,规范了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就市民关心的用水安全、二次供水、应急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该条例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规范了邢台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对于提升供水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保障供水用水安全,促进供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专访邢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相关负责人获悉,两部条例兼具民事规范、行政监管和社会治理特征,特别是《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是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综合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立法难度最大的地方性法规,两部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邢台市委工作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切的问题,在深入推进邢台市“三创四建”工作的关键时间节点上取得的重要法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