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邢台日报讯(记者 武健 通讯员 路遥)近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市法院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变更为《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及诚信诉讼承诺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诚信诉讼承诺内容,在不给人民群众增添诉累的前提下,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近年来,越来越多群众选择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或者解决纠纷,但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恶意诉讼行为也时有发生。”市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温立营介绍,虚假诉讼容易导致事实真相难以查明,给法庭审理增加难度,浪费司法资源。
为有效防止虚假诉讼,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求当事人签订格式化的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在诉讼中应当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依法如实提供证据,不做伪证或指示他人做伪证,保证积极配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市法院还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营造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温立营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