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市文明办举行了4月份窗口单位“流动红旗”授旗仪式。
4月末,按照市文明办印发的《关于在窗口单位开展“流动红旗”评比活动的工作方案》,经行业推荐、督导检查及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了4月份“流动红旗”窗口单位7家。这7家单位分别是:市公安局桥东分局集中办事中心、邢台联通大厦营业厅、邢台中心汽车站“爱心岛”服务班组、邢矿总医院、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中兴西大街营业厅、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大酒店、邢台北国商城。
授旗仪式上,市文明办主要负责人为7个“红旗”窗口单位授旗,并号召所有窗口单位学习先进、对标先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切实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没有获得荣誉的单位要认真整改、迎头赶上。“流动红旗”重在流动,就是希望形成你争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相互比拼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工作机制,取长补短,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通过考核评比、暗访督查,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避免出现反弹、倒退。
仪式上,窗口单位代表、邢台联通大厦营业厅员工王芳表示,将继续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