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刘杨 通讯员 郑金玲)近段时间,随着城乡各疫情防控卡点的解除,少数司机认为:“憋”了近两个月,终于可以在阳光下“放飞”一下自我了。3月20日至22日,平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
3月21日,平乡交警在辖区建设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处设置检查点整治酒驾。当晚21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E8**5F的小型轿车进入执勤民警视线,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窗摇下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3月22日晚21时许,平乡交警在平任线葛村桥段设点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趁着夜色走走停停,行迹十分可疑。于是,执勤民警立即走上前去查看。当驾驶人落下车窗时,车内散发出一阵刺鼻的酒味,而该车驾驶人看到民警后,说话吞吞吐吐。民警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3月22日晚,平乡交警在城区建设大街连续查获两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晚21时许,驾驶人安某被检测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段,驾驶人安某涛被检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74.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随着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出行车辆逐渐增多,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也出现反弹势头,平乡县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害人害己,疫情防控期间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