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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对先进制造业进行贷款贴息和补贴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2020-03-10 12: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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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3月9日,记者从邢台市财政局获悉,邢台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将对先进制造业进行贷款贴息和补贴。

  《政策》中指出,邢台市政府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用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邢台市推动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政策二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本扶持政策的兑现。财政扶持先进制造业企业主要方向:一是新兴技术成果产业化后形成带有基础性和引领性的新产业;二是传统制造业吸纳、融入先进制造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后,提升为先进制造业。

  对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年净增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进行固定资产贷款或一年期内(含一年)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给予补助。对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亩均产值4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优先支持。同一企业年度累计贷款贴息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较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法人或合伙人被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的,一票否决。

  绿色智能装备首台(套)产品是指邢台市企业首次自主研发生产,在关键技术、新材料运用、系统集成等方面,包括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较大突破,拥有知识产权、有重要示范窗口作用的装备新产品。绿色智能装备市级首台(套)产品由市工信局认定。鼓励首台(套)产品研发。对新认定为市级首台(套)产品,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100万、50万元的奖励。同一产品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享受。对新认定的市级、省内和国内首台(套)产品,在通过认定当月起的一个完整年度内,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含)按销售收入的5%给予补助;销售收入超500万元以上部分按销售收入的3%给予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0万元。市级、省内或国内首台(套)产品销售补助只享受一次。

  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对企业销售的前三台(套)或首批次市级首台(套)产品实行保险补助,补助金额为实际保险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保险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示范条款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对享受省内、国内首台(套)风险补偿政策的,按实际保险费用补助省、国家政策奖励的剩余部分,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的具体实施,由邢台市发改委牵总,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扶持范围和重点、扶持对象、申报要求和立项条件等,并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贴息和补助市、县分担比例:对省财政直管县(市)属企业,市财政负担20%,县(市)财政负担80%;对其他县(区)属企业,市财政负担30%,县(区)财政负担70%。

  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执行该政策与邢台市其他政策如有重复或交叉的情况,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政策执行,不得重复申请和审批。

  目前,邢台市财政局正在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赶超发展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审批和财政补助资金兑付流程,并将于近期公开发布。各制造业企业可及时关注政策信息,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关键词:先进制造业,财政扶持,邢台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