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陈学涛 武新杰)近日,长城网“问政河北”平台收到邢台市民韩先生的反映称,自己手里有房产本但是却始终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这让他很苦恼。针对此事长城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世纪名都小区。武新杰 摄
韩先生是2004年8月份购买的邢台市世纪名都小区丽景苑的房子,2012年拿到了邢台县房管局颁发的房产证。今年6月份,韩先生还清了购买该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想要更换不动产权证书时,却被拒绝。“为什么手里明明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却不能够按照政策申领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呢,难道我的房产证是假的吗?”这让韩先生很不解。
邢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武新杰 摄
随后记者跟随韩先生来到了邢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韩先生该房产所占土地已经被法院查封,只有等待法院解除房产相关占地的查封后才可以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
为何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子,土地会被法院查封?甚至业主都不知道呢?
韩先生的房屋所有权证。陈学涛 摄
据记者调查发现,世纪名都小区的开发商是河北金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6年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之前,房、地所有权是分开登记的,所以即便是2012年韩先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土地权利人仍然还是登记在了开发公司名下。在2016年以后由于金大地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以及多处房产纠纷,公司资产已被多家法院查封,造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目前,邢台市已经成立了工作组,正在对金大地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调查。韩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协调解决开发商涉及的法律纠纷并及时公布办理进展,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不应该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