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高质量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加强市场主体源头专利保护,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1年4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
根据规定,资助金申请人须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户籍在本省的个人;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申报专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且获得授权时专利权人为河北区域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申请人应维持申报专利的法律状态在当前审核周期内有效。
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已经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3000元;未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5000元。对授权的PCT专利,属于美国、日本、欧洲的,每件资助50000元;属其他国家地区的,每件资助30000元;且同族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根据要求,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申请人在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scjg.hebei.gov.cn)点击“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请务必于申报时限内完成,到期申报窗口将自动关闭。(河北日报记者 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