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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12315中心2019年春节消费提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李云峰
2019-01-29 17: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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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李云峰)随着2019年新春佳节的临近,消费市场持续升温,消费者选购年货、餐饮消费及旅游出行等将迎来高峰,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也日渐增多。为减少消费纠纷,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邢台市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

  节日购物要理性勿盲从

  商家抓住节日消费难得的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特点,在节前纷纷充实货源,通过媒体广告、散发传单、户外广告等形式大打购物降价、优惠、赠送广告,促进节日消费。商家的各种打折促销活动层出不穷,消费者选购商品时,切莫被低价冲昏头脑,盲目消费。

  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对打折、返券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智,购物前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和使用返券的相关事宜,对参加优惠活动的商品范围要充分了解,然后谨慎购买。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向对方索取发票等相关凭证,切忌将购物小票或者凭证随意丢掉。

  选择预付费消费须慎重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并使之成为长期顾客,通过打折优惠吸引消费者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预付卡,然后分期、分批实施消费。随着这种消费形式的流行,预付式消费方面的投诉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涉及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

  提示:一是办卡时先要了解商家的相关信息,选择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较好的商家;二是办卡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方面的约定;三是办卡金额不宜过大,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适量购买预付费卡,不要贪便宜一次性购买大额消费卡。

  外出旅游须签书面合同

  一些旅行社以低价来吸引游客,但在实际旅行中却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甚至通过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来节省费用。有些景区的不法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购物或消费,手段多样不易察觉。

  提示: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不能单纯比较报价;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防范旅游购物欺诈行为,在景区不要购买名贵商品。

关键词:消费提示,春节,邢台市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