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7月11日召开“褒奖诚信、联惩失信”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我省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情况进行了发布。截至目前,我省纳税信用评价已基本实现企业纳税人全覆盖。
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黑名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黑名单”案件260件。其中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公布“黑名单”案件61件,同比增长30%。
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在实施惩戒措施中,依法对“黑名单”当事人采取了更加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审核和高频次税收检查等措施。对已纳入“黑名单”的260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
全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在涉税联合惩戒工作中的主导和推动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联合惩戒落实到位。2014年至2018年上半年,共向34个省级相关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260起;向省公安边防总队办理了44个法定代表人阻止出境手续,成功阻止出境11人。同时,将“黑名单”信息导入其信息系统,与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银监局等进行联合惩戒。
税务部门在失信惩戒机制中还建立了有利于“黑名单”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目前,已有6户“黑名单”当事人被依法撤出公布。
在开展纳税信用评价上,我省依托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对企业纳税信用实施电子化评价。今年,我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扩大了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在原有A、B、C、D四个纳税信用级别的基础上,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参评企业户数由23.7万户增加到110.5万户,基本实现了企业纳税人全覆盖。
在实施联合惩戒的同时,我省还让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凭借税收领域的守信记录,享受更多激励措施。这些激励措施包括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18个领域,涵盖税收服务和管理、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商务服务、进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融资等41项,有力扶持了诚信企业发展。(记者 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