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刘杨 通讯员 张磊)自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清河县医保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方式方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
预拨医保基金,确保医疗机构运转。及时拨付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资金,并对集中收治的医院,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迅速调整医保政策。对已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将国家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要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落实救治补助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零自付”,确保得到及时救治。
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可达到2个月。
现金报销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对于参保人在疫情前或疫情期间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疫情期间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的,可在疫情过后半年内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不受原规定时间限制。
医保业务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全面开通网上受理、电话咨询、邮寄等“非接触式”绿色通道,努力实现经办服务“零跑腿、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