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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来源: 邢台日报  作者:孙建伟 李振胜
2021-10-11 1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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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医保局获悉,自9月起,邢台市全面落实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省内任何一家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就可享受与本地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政策,同时可实现直接结算。

  “提高省内异地就医报销待遇,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按照就医地政策执行。但报销标准执行我市政策,按照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报销。”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市相关标准,起付线由原来的2500元降为1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5%。预计每年增加城乡居民报销待遇1.2亿元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个人账户直接结算。(记者 孙建伟 通讯员 李振胜)

关键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