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预计外出扫墓、旅游的人群及群众自发群体性活动增加,车流量将突破50万辆次,人数将超过200万人次,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届时将对三条线路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期间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
三、限制路段
S321省道8KM+300M(皇寺高速口)至山西省界;S322省道10KM(坂上高速口)至山西省界;G340国道499KM(羊范工业园区口)至山西省界。
四、绕行线路
G2516高速(东吕高速)、太行山高速。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都区三大队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