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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杨
2020-07-24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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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杨 摄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刘杨)7月23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副调研员、市社会信用办主任裴沛华,邢台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马维东,人行邢台中心支行副行长、市社会信用办主任韩淑平,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凤桐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主持。实录如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发布会共有五项议程:一是请裴沛华同志就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进行发布;二是请马维东同志介绍中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请韩淑平同志介绍金融系统在疫情期间切实维护企业征信权益开展情况;四是请贾凤桐同志介绍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五是记者朋友现场提问。

  下面,首先请裴沛华同志致新闻发布辞。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副调研员、市社会信用办主任裴沛华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收官之年,在此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要的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定目标,凝聚合力,形成共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定位,坚定保50名争30名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年初制定了《邢台市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强每月召开信用体系调度会,通报每月工作进展,点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月度会上工作开展突出有力的单位作典型发言,工作进展较慢或重点工作未做到位的单位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激发了各部门工作的动力。市直60多个单位和各县市区争先创优、保5争3拼第1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

  各级各部门迎难而上,齐抓共建,有力推动了工作提升。市、县信用办积极开展专题培训指导,协调推进分解任务,开展月度考核,强化调度,紧锣密鼓推进整体工作。市直60多个单位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都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每月集中研究调度,给予支持。具体负责部门调配力量给予重点倾斜,克服业务不熟、人手不足、技术落后等困难,边学边干,加班加点,以争先创优、保5争3拼第1的激情,扎实苦干,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召开推进会议,加快信息收集归集,开展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确保了各项指标顺利进展。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承诺,失信主动修复信用,履约践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把信用当做第二张名片,关心信用,珍惜信用,守信意识明显增强。

   二、狠抓重点,扎实推进,快速提升

  在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瞄准目标不放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扎实苦干,推动我市信用城市监测排名从2019年12月的第167名,提升至6月份的第61名,增进了106位;由全省地级市(不含省会)排名第7名上升到第2名。

  (一)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基础

  市县两级信用体系建设单位针对各自行业领域分别制定信用工作要点、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信用承诺制度、联合奖惩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共计2000余件,国家关于的21个重点领域实现全面覆盖,为更好地推动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52个市级部门和有关县级部门制定了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共归集评价结果信息14万条,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而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利剑高悬”。

  (三)扎实开展联合奖惩

  我们梳理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其他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联合奖励措施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奖惩的依据和落实范围。53个市级单位制定了联合奖惩制度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产生了相应的联合奖惩案例,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红黑名单信息65945条,今年以来实施联合奖惩的案例已有8000余件。联合惩戒具体落实在到社会和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对援鄂医护人员的联合奖励、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等。我市“守信者将一路绿灯,失信者将寸步难行”的局面正在形成。

  (四)强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

  在信用信息不能自动共享,归集手段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集中力量,手动整理数据,手动上报,积极完成任务。目前已归集市县两级公安、人社、民政、公积金、市场监管、生活缴费等各领域公共信用信息1亿条,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五)稳步推出“信易+”产品

  进一步推动“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良好氛围。其中“银税互动”应用落地为复工复产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提供了有效支持,截至6月15日,全市共为4955户纳税人办理了30.83亿元信用贷款。

  通过信用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清河县推出“信用+羊绒小镇”,实时发布监测市场信用波动情况的指标实施羊绒小镇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对不同等级的商户实施不同层次、不同力度的分类监管,普通消费者,通过触摸屏信用查询机或者手机安装信用积分APP,可以查询任何一家商铺的信用情况,让信用积分真正成为商户的资产。

  (六)启动乡镇和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2020年,河北省确定威县为试点县,开展乡镇和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威县以信用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建章立制为抓手,以推进信用应用为重点,明确建设目标、方法路径、保障措施。选择三个乡镇分别搭建评价模型,试点“信易+党建”“信易+审批”“信易+监管”。“信易+党建”:将殡葬改革、党费缴纳、学习强国等情况纳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信用评价体系,形成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入党资格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信易+审批”:对信用评级在A级及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在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时,提供“容缺受理”“承诺审批”“绿色通道”等快速办理服务,实现“政务用信加速办”。“信易+监管”: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七)开通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成立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服务保障小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服务,保障小组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提供全程服务,从服务初审受理、复审、到终审等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及时协调督办,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信用修复。

  对行政处罚失信主体和黑名单主体,我们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按照修复流程,通过督促履责、约谈、培训等帮助他们及时修复信用、退出黑名单,让黑名单清零,负能量转化,正气弘扬。目前,共帮助3139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市已经完成信用修复10275件,占失信事件的比例为30.5%。

  (八)加大诚信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途径,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树立、宣传各行各业诚信企业、诚信人物,宣传守信能够带来的便利、失信者将面临的惩罚,“诚信邢台”名片渐渐走入人心。其中,6月14日,我市在达活泉公园举办大型“诚信记录使用日”宣传活动,60余个市直部门、20余个金融机构针对各自行业领域诚信应用等问题为群众进行讲解。

  (九)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工作,维护食药市场秩序;二是开展全市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并预警劝阻潜在被害人,冻结涉案银行账户;三是开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路面执法、巡查力度;四是开展社保领域骗保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在押服刑人员冒领养老金”“死亡冒领、重复领取”等专项核查,对于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人员,坚决进行司法移交;五是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治欠保支“冬病夏治”、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建设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设立24小时受理欠薪投诉电话。六是持续深入推进“清朗·邢襄净网2020”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生态治理,广泛开展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治理和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行动。七是开展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查补税款。

  三、延伸拓展,共建共享,再上台阶

  一要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互联网+信用监管”格局;创新事前、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后信用监管;二要拓展联合奖惩覆盖面,全面梳理国家和省联合奖惩备忘录,实现联合奖惩措施市县两级落地全覆盖;三要推进信用修复及培训工作,推进失信行为修复专项行动;四要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画像,为行业信用监管和信易加产品落地提供支撑;五要加强信用产品应用,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落地;六要扩大充实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信息归集的总量和质量;七要复制推广威县试点乡村信用建设经验;八要广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全力打造“诚信邢台”名片。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邢台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促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社会看到信用带来的成效,共同构建“信用邢台”!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下面请马维东同志介绍中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

  邢台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马维东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进行失信惩戒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邢台两级法院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为抓手,不断加大对失信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惩戒失信、助推诚信的良好氛围,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做实“三联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效果显现

  一是凝聚合力,深化格局“联建”。积极推动完善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今年4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结合邢台实际,在健全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创新,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和完成时限。《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体现了市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我市健全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此框架下,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市直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市委市直工委、市文明办等将履行法院判决及纳入失信情况列入推选道德模范人选、先进党组织、文明单位等进行资格审查范围,跨部门信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建立。

  二是部门协作,深化失信“联惩”。积极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3月18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邢台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清单》将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作为联合惩戒对象,明确了公安、财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29个部门应实施的15类基础数据项和227个联合惩戒应用事项。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179人次,限制高消费472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4746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今天还将公布一批失信人名单。

  三是密切公、检配合,深化拒执“联打”。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指导意见》,细化了公、检、法三部门在联合打击拒执违法等犯罪的工作职责和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债权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2020年1-6月份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09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335.78万元,执结涉金融债权案件467件,到位金额2.4亿元。针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突出重点打击,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8案19人,判处12案12人;拘留58人,罚款10.2万元。

  今年1-6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533件,执结10277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3.11亿元。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质效综合考核在全省月考核中多次位居前列。

  二、创新方法,规范流程,促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

  一是施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为切实防止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干扰司法活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邢台中院自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法院施行“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度”,向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告知虚假诉讼、不如实陈述、不如实提供证据、作伪证等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作出诚信诉讼承诺,力争从源头上铲除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滋生土壤。

  二是严格失信纳入标准,规范名单发布流程。为规范失信人名单信息发布,中院专门出台《关于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特殊被执行人主体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两个专门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方面的制度性文件,确保失信名单应纳尽纳,规范纳入,规范适用。要求各基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严格界定被执行人是否存在失信情形,认真核实被执行人的身份等信息,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一律纳入失信人名单。只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履行完和解协议、案件依法裁定终结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后,才能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有效杜绝了纳入和删除的随意性。

  三是实施名单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为确保信息录入质量,我市两级法院专门明确由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人负责,按照最高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的要求,不定期对失信人名单库的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对于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无法比对成功的,及时复查核实并修改,保证信息录入准确不遗漏,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同时,对于已经履行义务或者裁定终结的案件,及时屏蔽或删除,确保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生活不受影响,实现了“应纳尽纳,该出则出”的动态管理。

  四是转变执行理念,变以惩戒为主为惩戒与激励并重。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今年上半年因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3391人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营造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为拓展信用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全市法院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诚信执行,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介,讲好邢台法院执行故事,编发执行宣传信息300余条,发布“邢台法院执行在行动”等主体新闻50余条,联合市级、省级电视媒体拍摄专题片6部,开展集中执行网络直播4次。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全市21个法院齐动员,设立法律咨询台21处,制作宣传展板42块,发放宣传单4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征信问题500余人次,让广大群众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有效增强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全面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生活消费、融资信贷、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实施全面限制;深入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和“规范执行”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失信名单公布、双限和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确保打击拒执高压态势,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漫步天下。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下面请韩淑平同志介绍金融系统在疫情期间切实维护企业征信权益开展情况。

  人行邢台中心支行副行长、市社会信用办主任韩淑平

  当前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进入关键时期,邢台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普遍面临债务偿还压力大、资金周转紧张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主动作为,保护企业征信权益。

  积极督促指导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落实征信权益保护。疫情防控期间,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或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据统计,截至6月末,邢台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调整还款期限的企业427家,贷款总计509笔,金额220072.32万元,宽限期1个月到1年不等;受理申请调整还款期限的个人1632人,贷款总计1811笔,金额61965.56万元,宽限期1个月到11个月不等;减利降息企业1276家,贷款总计2017笔,金额681404.5万元;减利降息个人1109人,贷款总计1402笔,金额43264.16万元;受理企业异议2家,纠正信用记录46条;受理个人异议143个,纠正信用记录221条。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下面请贾凤桐同志介绍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凤桐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重点就邢台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建立完善全市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体系

  (一)成立组织,建章立制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成立市场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关组织,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市局出台了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等文件,制作了企业信用承诺书,并下发到各县市区局,在全系统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在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和市场主体签订企业信用承诺书,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已签订信用承诺书43000余份。

  (二)一网归集,三方服务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一网归集,三方服务”,“一网归集”是指依托企业信用信息一体化网络平台,实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企业年报和即时公示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三方服务”是指服务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信息红利;服务于各级政府部门共享涉企信息,实现工作联动、提升治理水平;服务于社会公众查询判断企业信息和信用状况,降低交易成本避免交易风险。

  (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互联网登陆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信用信息、资质许可等信息。通过信用公示和查询,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将得到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和政策扶持。信用差的市场主体将失去社会公众的信任,从而丧失交易机会。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有63.8万户。

  二、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年报公示的法定时间,今年由于疫情原因,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放宽到了2020年12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各类市场主体都应登陆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未在该期限内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用将受到影响。

  我市企业年报率连续5年在90%以上,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在此,我也希望通过新闻界的朋友向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呼吁,每年应尽早年报,不要等到6月下旬,防止因系统网络拥堵等原因,不能及时年报,影响自身信用。

  三、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依托信用公示系统,我们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除了未及时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未及时报送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的企业,也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将受到影响。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领域受到限制。

  四、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

  对违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我局将依法对其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般情况下,要保证其在5年内未再发生《暂行办法》规定情形,方可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宣传力度

  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对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一是重视程度再提高。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督导和培训,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关注度再上新高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行自我修复。2020年1月1日至7月20日,邢台市市场监管局已经指导1408户企业、5901户个体户、3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了信用修复,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市场监管局官网、新闻媒体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信用修复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到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进行自我修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六、与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扎实落实部门间信用联合惩戒与联合激励

  2018年以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落实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在政府采购领域实施了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与市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落实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了企业信用联合惩戒;与国土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国有土地出让工作中落实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在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实施了联合惩戒;与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在授予荣誉称号领域落实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全市正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高压态势。

  我们一方面惩戒失信行为,另一方面利用激励机制,表彰宣传守信企业,我市自2015年开始评选邢台市市政府质量奖,截至目前,共评选出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26家企业;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24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区域性特色优势,不断加大质量奖项培育力度,创新竞争优势的新举措,加强获奖企业及个人的宣传,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争创各级质量奖项,发挥获奖企业的引领作用,助推我市高质量赶超发展。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下面,请现场媒体记者朋友就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

  问题一:

  请问,如何维护征信相关权益?

  人行邢台中心支行副行长、市社会信用办主任韩淑平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信息主体享有以下征信相关权益。1、知情权。赋予信息主体了解本人征信信息被采集、处理、对外提供的过程,以及了解本人征信信息有哪些、因何种目的被谁查询、被提供给谁等信息。2、同意权。即信息主体享有是否同意征信机构采集或被他人、有关机构使用其信息的权利。征信中心严格要求放贷机构报送数据和查询数据应事前取得授权规定,要求放贷机构履行授权义务,严格规范机构用户报数和查询的行为。3、异议权。即个信息主体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核查处理,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征信数据予以更正。征信中心还为个人提供信用报告展示“本人声明”服务,用于记录展示个人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有关事项的解释。4、重建信用记录权。即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在信用报告中予以删除,个人具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权利。5、诉讼权。即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在其本人信息被采集、处理、使用中侵害其权益的,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好的,大家还有问题需要解答吗?如果没有的话,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