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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桥东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进“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赵灼涛 曲耀强
2020-04-24 2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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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赵灼涛 曲耀强)市民侯某申请执行王某抚养费一案,案件标的金额为9800元。法院执行干警将该款项扣划到该案专属子账号后,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以网银支付方式将执行款转入侯某的银行账户内,经过系统内审批,侯某一两天内就能收到款项。效率与以往要用10来天相比,提高很多。

  目前,邢台桥东区人民法院正在全面推进“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在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提升执行款发放及时性和透明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解决执行难。

  据该院一负责人介绍,以前,执行款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需先找领导办理审批手续,再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再去财务领取支票或转账支付,支票还需要去银行柜台办理汇款,整个领款过程时间跨度长、流程繁琐、当事人来回奔波费时费力。

  如今,全面推进“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后,在执行立案时,每个案件会有一个专属子账户,该账户内的钱款只能向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发放。

  申请执行人需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待执行款打入该案专属子账户后,执行干警会通过案款系统,以网银支付方式将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审批、发放流程在案款系统中即可完成操作。

  以前需要十来天的发放流程,现在一两天就能完成,大大提高了执行案款发放效率,也减少了申请执行人来回奔波的时间,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目标。

  截至今年一季度,邢台桥东区人民法院使用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入账案件有119件(即有119件案子通过执行案款系统执行过来钱款),出账案件有108件,入账总金额16415272.14元,出账总金额12742516.86元,出账案件比率达到90.76%。

关键词:法院,执行案款,执行难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