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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男子三次酒驾被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齐彦红 李琳 李东海
2019-09-20 17: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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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讯(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李琳 李东海)近日,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邢台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部署,进行“整秩序,保安全,迎国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获了一名酒驾“钉子户”三次酒驾被逮!一次酒驾被查,记了分罚了款,驾驶证被暂扣;二次酒驾被查,罚了款,吊销了驾驶证,还被拘留过;驾照还在吊销状态,三次酒后驾驶又被查了!

  9月9日夜间,宁晋交警大队巡警中队第五小组在393省道治超站附近设立检查点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直至10日凌晨12时28分许,李某驾驶冀EE***3白色小型汽车行经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19.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待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酒驾了。

  2018年5月,驾驶人李某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大队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2018年10月,驾驶人李某再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而这次,是其第三次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最终,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13.87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移送起诉。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仍有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后交警提醒:酒后驾驶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我们的家人,请珍惜生命,拒绝酒驾醉驾。

关键词:酒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