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桥西法院公开宣判2018年“扫黑除恶”第一案
公开宣判现场。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供图 长城网邢台5月3日讯(记者 刘俐验)5月3日上午,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等九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近30名各界代表进行了旁听。 该案以马某某为骨干的犯罪集团为达到非法行业垄断的目的,多次实施持械打砸、侮辱殴打、索要钱财等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根据犯罪情节,依法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是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案件的精审、快审、快判,是对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重大部署的坚决贯彻,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体现了该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为区域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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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