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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吸收存款300余万元 潜逃两年后落网

来源: 牛城晚报 作者:刘东甲 安学钊 2018-04-21 13: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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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刘某将房地产公司包装成投资公司,以支付高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近日,经过两年时间的追捕,桥东警方在天津市将刘某抓获。

  2015年9月份,市民李女士经过桥东一家“投资公司”时,看到该公司张贴的宣传海报上写着“高回报”等字样,就进去想了解一下。该公司业务员告诉她,这是一家房地产投资公司,现面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投资,并承诺高利息回报。

  一时心动,李女士拿出10万元,与该公司签订了半年的投资合同。到2016年3月份,李女士收到了第一笔利息,兴奋之余,她同意继续投资。同年4月份李女士又收到一个月的利息后,就再也没有收到任何利息,打电话

  也没有人接听,到该公司一看,已是人走楼空。于是李女士报警求助。

  与此同时,桥东警方陆续接到市民报警,反映被该公司所骗。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经调查,该公司法人叫刘某,其公司已向20余名市民吸收存款达300余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此时刘某已畏罪潜逃。民警多次赶往其河南老家,均未能将其抓获。

  今年4月份,民警发现刘某在天津出现,于是立即赶赴天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其抓获。4月10日,刘某被押解回邢。

  46岁的刘某一直无业,其成立的公司经营范围仅限于房地产领域,但是他将公司包装

  成投资公司,在市区租下一间门市,向过往市民承诺高利息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落网,非法,吸收存款

责任编辑:齐彦红